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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教育基金会员工手册(2013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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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0 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致  言

致麦田教育基金会所有员工:
       十分欢迎您加入麦田教育基金会这个大家庭,您的加入与投入,无疑是对基金会工作的极大认可及支持!
       真诚期望您以成为麦田教育基金会的一员而引以为荣,充分发挥个人最大的工作潜能,更期望麦田教育基金会能为您提供一展所长的舞台,在这里,您的个人价值与麦田教育基金会的理念能得到最大的契合,麦田教育基金会将与您共同成长!
     《员工手册》是员工工作的指导书,帮助您更快地了解麦田教育基金会,明确自己的基本责任、义务和权利。熟悉并遵从《员工手册》的要求和规定,不仅是麦田教育基金会发展所必需的,也是个人成长所必需的。您所承担的义务和贡献,是我们基金会持续发展的关键。
       ─── 与麦田基金会全体成员共勉!  


                                                                              秘书长:曹彬
                                                                                                                       2012年12月
 楼主| 发表于 2014-6-20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 明
1、本手册作为本基金会的规章制度,是全体专职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的参照手册;本手册中涉及出差标准,薪酬标准,奖惩规范,警示规范等相关内容也同样适用于理事会和行政部成员。
2、本手册力求为员工提供全面、系统、有针对性的职业行为参照依据,但鉴于不断完善的需要,本基金会在颁发本手册后陆续出台的相关文件,也将作为本手册的有效附件。
3、本基金会有权在每次新版的《员工指南》颁布前对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4、本手册之相关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有相悖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5、本手册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以往之有关规范同时废止。
6、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不得外传。
 楼主| 发表于 2014-6-20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人事管理篇



(一)考勤规范
一、工作时间
本基金会办公室上班时间为:广州总部: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上海办公室: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周六,周日为员工休息日,其他国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签到原则
1、当员工迟到或早退达60分钟及以上时,将被折成半天事假处理。

2、员工在当日外出工作时,须在《员工考勤表》上注明外出时间、前往地点、外出原因及预计归来时间,以便本基金会了解员工的去向。

3、、当员工计划于次日外出工作时,事先须征得主管的同意,并提前在《工作委派本》上登记,事先未登记,本基金会将按照旷工处理。

4、当员工因紧急公务必须于上班前直接外出或外出未及返回本基金会时,员工的直接上级须及时在《工作委派本》上履行签字手续。

5、《工作委派本》办公室一份,各对口部门负责人一份,其时间序列和内容参照完全一致,以便在需要时核查。

三、事假手续
1、员工因私事请假,须向直接上级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休假。

2、若请事假3天及以上的,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审批表》提出书面报告,由直接上级审批,直接上级同意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3、当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时:

(1)员工须在当天上班时间开始的30分钟内向直接上级说明请假理由,征得同意后方可休假。
(2)员工应于事后的第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四、病假手续
1、当员工因患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应于当天上班开始的30分钟内向直接上级请假。

2、病假2天及以上的,员工应向行政部出示医院病历和病假证明,否则以事假处理。

3、当员工因公外出期间患病,应当凭所在地公立医院的病历证明,履行病假手续。

4、特殊情况下,本基金会有权要求员工至指定医院或医生处复查病情。

五、年休假的使用
1、在基本会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年休假期。具体如下:工龄1-5(含)年,假期每年为5天;工龄5-10(含)年,假期每年为10天;工龄10-15(含)年,假期每年为14天;工龄15年以上,假期每年为20天。

2、假期包括期间各类休息日,国庆假除外。

3、假期不跨年度使用。

4、一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十天者,取消当年休假;如已休假,病假、事假超过十天者,取消第二年休假。

5、员工在其他机构的工作年限可视情况计算工龄。

6、新参加工作人员,进基金会满一年后方可享受。

7、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六、加班
1、本基金会要求各部合理安排日常工作任务,员工应当对阶段性工作目标进度排出合理的作业计划,均衡操作,以避免忙闲不均的现象。

2、考虑到各部工作的特殊性,本基金会已将特殊部门、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劳动,平均纳入了员工的月报酬,故不再重复计算加班费。

3、一般情况下,周六、周日休息。但因本基金会工作性质的决定,工作人员的休息日主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如工作日发生在周末或其他假节日的,可安排补休。

4、因工作需要,员工需在正常休息时间内工作的,由其本人填写加班单,交部门主管审批,审批通过的加班单由行政人员进行登记,加班补休假四个月内有效,逾期作废。在不影响工作及提前申请的前提下,员工可安排补休。员工在休息时间内继续本岗位未完成工作的不作为加班。

七、旷工及处理
1、当员工发生如下情况时,将被视作旷工:

(1)、员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补假手续而无故不上班。
(2)、员工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或假期已满又不办理续假手续。
(3)、员工为获假期而虚报请假理由或伪造请假证件。
2、员工发生旷工行为时,除罚款外本基金会还将根据具体情节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辞退等处理,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3天旷工时,将被本基金会解除劳动合同。

八、考勤工资计算方式
1、迟到、早退:每次扣除50元。

2、病假:

(1)一个月内的短病假:每天扣除1/2计薪日的工资。
(2)连续一个月以上的长病假:每月病假工资计算公式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事假:每天扣除其1个计薪日的工资。

4、旷工:每旷工一天扣除薪资为(月岗位工资+月绩效工资+各类补贴)×50%。

九、考勤用语描述:
1、出勤:指员工于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到岗位从事本职工作。《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出勤天数为制度出勤天数。

2、迟到:指从基金会会规定的上班时间起,员工因非公事由未按时到岗时间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迟到。

3、早退:指未到基金会规定的下班时间,员工因非公事由擅自离岗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视为早退。

4、旷工:指员工未经请假或假期已满未续假,擅自不按基金会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达15分钟以上(包含30分钟),或擅自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达15分钟以上(包含15分钟)的。

5、加班:指因工作需要,员工经上级主管批准,在工作外时间(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等)从事工作。

6、出差:指员工经基金会指派外出工作、考察、学习或参加相关会议等。

(二)人事档案管理规范
一、员工档案卡
1、新员工入职时须填写《员工档案卡》,档案卡的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内容详实,右上角贴二寸证件照,附身份证、学历证明、其它相关证书等复印件。

2、尚未填写《员工档案卡》的现职员工,必须在本规定正式执行日起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上述《员工档案卡》的填写。

3、《员工档案卡》的内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本基金会将立即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4、《员工档案卡》将作为档案存放在本基金会行政部,员工须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承诺在所填内容(例如:住址、通讯方式、紧急联络人等)发生变更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本基金会行政部备案。

二、员工人事档案
1、本基金会所有人员档案,要求资料齐全(如:档案卡、面试评估、考察跟踪、转正申报、业绩考核、职务(级)变动、合同协议、奖惩记录、体检报告等)。

2、对于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可提前预约后至行政部查阅。除人力资源部,本基金会理事,秘书长及员工的直线领导外,本基金会其他员工无权查看员工个人档案。

三、附则
本规范由本基金会行政部负责解释。
(三)员工试用、转正规范
一、试用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基金会对新职工的试用期为两个月,新员工将接受本基金会的入职培训及相应岗位的工作流程和专业技术培训。

2、试用期内,新员工的直接上级应按月向行政部提交《试用期员工考评意见》,以更全面、更深入地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考核。

3、新员工入职后即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工资为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二、转正
1、在试用期满,试用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应向行政部递交综合考评报告。

2、行政部应及时与用人部门进行沟通,征询对试用人员的去留意见,汇总后于2个工作日内呈报行政部以最终决定试用人员的去留。

三、附则
本规范由本基金会行政部负责解释。
(四)员工流动(调动)规范
一、辞职
1、员工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试用期内须提前3天。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辞职申请的,按旷工处理。

2、辞职申请须经直接上级签字确认,并报行政部。如辞职未得到直接上级的签字认可而自行离开的,按旷工处理。

二、辞退
1、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基金会可立即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本基金会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本基金会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基金会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基金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本基金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有上述情形时,该员工的直接上级报行政部,由行政部开具《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4、《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由直接上级交员工本人并与员工进行面谈(内容包括离职原因、业务留存奖金等)。附注:该协议书可否请云霞准备?

5、行政部协助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三、员工离职交接手续
1、离职前须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填写完整的《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经各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2、离开本基金会时员工应向指定的同事交接工作,归还所有本基金会资料,报销本基金会财务账目,归还本基金会欠款,同时还应将办公桌的钥匙、门禁磁卡及所借图书等其它物品交还相关部门。

3、对本基金会为员工配置的一切财物,所有权属于本基金会,员工离开本基金会时应予交还,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换岗
1、部门内部人员换岗,由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间接上级审批。

2、跨部门人员换岗时,由原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间接上级审批。

3、出现人员换岗时部门主管须及时报行政部,由行政部开具《调令单》。

4、《调令单》一式四份,本人、原上级、新上级、行政部各一份。

5、新直接上级须就岗位的职务说明、流程规范等对换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五、附则
本规范由本基金会行政部负责解释。
(五)员工行为奖惩规范
一、奖励
1、员工如有下列情况的,本基金会将予以奖励:

(1)为本基金会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本基金会争得重大荣誉者。
(3)对本基金会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4)个人业务、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5)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6)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7)有重大创新,成效优秀,为本基金会取得显著效益者。
(8)为本基金会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9)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10)向本基金会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11)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12)顾全大局,主动维护本基金会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4)在本基金会服务达到一定年限者。
(15)满足本基金会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2、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

(2)即时奖金或奖品。
(3)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其它奖励形式。
二、处分
1、员工如有下列情况的,本基金会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不同等进行处分:

(1)有意或重复违反工作流程规定。
(2)无正当理由,上班迟到、早退或外出办公不按规定签到、签退。
(3)上班时间打游戏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等。
(4)用本基金会电话办私事、聊天或拨打声讯电话。
(5)拒不服从本基金会合理的工作分配。
(6)上班时不执行上级命令或紧急情况下无故拖延指派工作。
(7)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本基金会。
(8)随意放置本基金会的业务资料,致使泄露本基金会的机密信息。

(9)盗窃、诈取、贪污本基金会财物。
(10)假公济私或浪费、滥用、破坏本基金会财物(工具、设备、设施、资金等)。
(11)玩忽职守而造成的事故,或由于工作态度、责任心而导致本基金会财产、名誉的损失。
(12)擅自篡改本基金会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等。
(13)举止欠文明,搬弄是非,破坏团结,辱骂诽谤,挑拨离间,谣言惑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秩序。
(14)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虚报冒领或利用职务及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5)入职时填写虚假个人信息,伪造学历,隐瞒病史。
(16)其他违反本手册和本基金会规章制度的行为。
(17)如果员工行为触犯刑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基金会将无条件对当事人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18)以本基金会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2、为确保上述干扰本基金会正常工作或干扰员工正常工作的行为得到禁止,本基金会制定以下纪律处分等级:

(1)警告(口头或书面)。
(2)罚款。
(3)降级。
(4)解聘或辞退。

3、为确保处分合理,员工的违纪行为、员工的过去表现、事件所发生的环境等因素将得到全面考虑。

三、奖惩申报
员工奖惩的审批遵循由直接上级提出申请,行政部复核,秘书长批准的原则。
四、审批权限
对于奖惩的审批权限,可依据下列标准执行:
1、本基金会秘书长奖惩权限为奖金≤5000元、奖励假期权限为3-5天、奖励性旅游金额≤3000元。

2、部门经理惩权限为≤3000元、奖励假期权限为1-3天、奖励性旅游金额≤2000元。

五、附则
本规范由本基金会行政部负责解释。
(六)招聘规范
一、定编
1、正副秘书长、各部门经理、各级城市工作站站长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行政部申报用人计划和编制。

2、行政部汇总各部门用人需求,统一编写本基金会人员编制,呈行政部审批。

二、人才需求申报
1、对于年度人员编制外的用人需求,各部门主管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行政部申请,报本基金会秘书长审批。

2、行政部根据审批合格后的招聘用人计划及时组织招聘。

三、面试1、面试
(1)原则上招聘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初面试,对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进行综合评估,初面试通过后,原则上应按1:2及以上的比例推荐间接上级复面试。
(2)若直接上级因工作安排,健康等原因无法完成初面试,可委托其他同级或上级工作人员代为完成该项工作。
(3)如急需用人,初、复两级面试可同时进行。
(4)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高效,用人部门应在收到应聘资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复面试。

2、其它

(1)当应聘者不符合本基金会招聘用人标准时,行政部可提出意见,由再上一级主管裁定。
(2)一般员工通过直接上级初试、间接上级复试、行政部资格审核即可,但涉及财务部员工的招聘须由本基金会行政部或理事会成员进行初,复面试最终报秘书长审批。
(七)职务警示规范
一、职务权责
1、员工应诚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遵纪守法,任何个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员工职务行为的借口。

2、维护本基金会利益是员工的义务。员工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本基金会有现实或潜在危害的行为。当发现本基金会利益受到损害时,员工应向本基金会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3、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业务活动;不得超出本基金会授权范围或业务指引的要求,对助学点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或口头承诺。

4、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本基金会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本基金会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本基金会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本基金会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本基金会出席社会公众活动。
5、遵循业务运作流程,接受直接上级的领导是员工的职责,当员工认为上级的指示有违法律及商业道德,或危害本基金会利益时,员工有权进行越级汇报。

6、遇到工作职责交叉或界定模糊的事项时,本基金会鼓励员工勇于承担责任和以本基金会利益为重的行为,倡导员工主动积极的团队协作精神。在紧急和重要的情况下,员工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可履行的工作。

二、资源使用
1、对本基金会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及网络系统或其他资产,员工不得违反使用规定,做任何不适当的用途。

2、本基金会的一切书面文件、资料及电子教材、培训资料等,均有保密权限或知识产权,未经授权,任何员工不得对外传播。

3、员工因职务取得的技术信息和研究成果等,其权益归本基金会所有。

4、员工对任何本基金会财产,未经本基金会批准,不得占为已有。配备使用的办公桌、电脑、保险柜、橱柜,乃至储存在本基金会设备内的电子资料,不具有隐私权,本基金会有权进行检查和调配。

5、使用电话交谈公务时,先整理好要讲的重点,从而节省电话使用时间,并提升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要打私人电话,朋友来电,要简单、迅速讲完。不得占用办公电话。
6、有效率地使用办公文具及复印机,节省使用办公文具,废弃不用的纸张空白面皆可当草稿或临时记录纸用。正确使用复印机,避免误印,一次复印多张后,请随手复位至一张,避免浪费。
7、倡导环保的工作/生活方式,节省电、水等。离开会议室、办公室、案场时记得关灯,勿忘将水龙头关紧。

8、爱惜使用本基金会的电脑、桌椅、车辆等资产,如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本基金会资产的损坏或丢失,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

9、不鼓励不当加班。不当加班,不但增加本基金会水、电的使用费用,也使员工放松平时对时间的管理,并浪费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三、保密义务
1、本基金会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人事信息、业务信息、财务资料、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调研和统计信息、技术文件(含项目设计方案等)、企划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本基金会商业秘密。

2、保守该秘密是员工应尽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本基金会商业秘密时,应由本基金会鉴定其性质。

3、薪酬属于个人隐私,员工之间不得公开和私下询问或泄露,更不可相互议论。

4、当员工需要在工作时间、或利用本基金会的资源对外演讲、交流或授课时,应事先征得本基金会的同意。

5、员工应对各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严禁盗用他人的密码。

6、员工入职时需签署保守商业秘密的承诺书。

四、内外交往
1、员工须谨慎处理本基金会外部的各种交际应酬活动,在判定不会影响合作公正性的前提下,可参加正常的工作餐,但应谢绝参加娱乐场所、旅游等活动。

2、本基金会对外组织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应铺张浪费。在本基金会内部进行的接待工作,也应务实简朴。在安排交际活动时,员工须考虑以下因素:

(1)是否属于工作需要、是否还有更节俭的方法。
(2)费用、频率和时机是否恰当。
(3)消费项目是否合法。
3、本基金会对外部单位或个人支付佣金、回扣、酬金或提供招待、馈赠等,应坚持下列原则:

(1)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
(2)符合一般道德标准和商业惯例。
4、员工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在对外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回扣、佣金或其他奖励,员工必须上缴本基金会处理,不得据为己有。对于对方馈赠的礼物,只有当价值较小(50元以下),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且拒绝对方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并应在事后及时报告本基金会。

5、尊重客户、业务关联单位和同事是基本的职业准则。员工不得在任何场合诋毁任何单位和个人,做出有损于本基金会形象的言行。

五、着装规范
1、有要客到访本基金会,代表本基金会拜访客户、出席各类活动时应穿正装/制服。

2、制服管理规定:

(1)员工由于个人原因辞职时,应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制服费用补偿:
   

  在本基金会工作时间    承担费用    制服所有权  
  6个月内    制服费用的80%    归离职员工  
  6个月至12个月    制服费用的50%    归离职员工  
  12个月以上    无须承担费用    归离职员工  
                          
(2)员工被本基金会辞退时,应将制服归还本基金会,并承担100%的制服费用。
六、个人与本基金会利益的冲突
(一)兼职
1、未经本基金会安排或批准,员工不得在外兼任获取报酬的工作。

2、在任何情况下,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包括不获取报酬的活动):

(1)在本基金会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
(2)兼职于本基金会的业务关联单位、客户。
(3)所兼任的工作将构成对本基金会的利益竞争。
(4)因兼职将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本基金会形象。

3、本基金会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但如利用本基金会工作的资源或时间而可能使员工本职工作受到影响,则应事先获得本基金会批准。

(二)个人投资
1、员工可以在不与本基金会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不得进行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活动:

(1)由本人参与经营管理的。

(2)对本基金会的客户、业务关联单位进行直接投资的。
(3)借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假借他人名义从事上述三项投资行为的。

(三)特殊关系的回避
1、本基金会不提倡员工与自己的亲属、好友所在单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的,员工要主动向上级书面申报自己的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的业务活动中回避。

2、员工须避免工作之外与业务关联单位的往来,不得利用职务影响力在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技术服务或获取其他利益。如确实无法避免,应事先向本基金会申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6-20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薪酬福利篇


一、薪酬发放和标准

(一)按日计算的工资:应发放的工资÷22天。应发放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不含电话费补贴和住房补贴。

(二)工资的发放:以货币支付,每月支付一次,一般在次月5号前支付,每月为员工提供工资清单。

(三)试用期员工合同开始月的工资:根据上班的工作时间按天计算。

(四)双方解约时,在交接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应得工资。

1、本基金会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职务工资、绩效工资、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工龄工资、节日补助等,根据员工岗位特质、办公区域作相应安排调整

(1)职务工资:根据担任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和本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资历确定。

(2)绩效工资:根据本基金会目标实现情况及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所给予的超额报酬。

(3)住房补贴:为减轻员工住房负担,在员工试用期满正式转正录用月开始发放。

(4)通讯补贴:根据岗位性质,对部分职位人员进行电话费补贴。

(5)工龄工资:在基金会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每月50元的工龄工资,每年递增。

(6)节日补助:根据基本会员工关怀原则,结合员工工龄,对员工在节假日进行相关补贴。

(7)出差补助:根据基本会工作质性,对出差员工实行相应补助。

2、下列款项由基金会在其工资待遇中代为扣缴:

(1)个人所得税。

(2)养老保险金。

(3)医疗保险金。

(4)失业保险金

(5)其它必要的款项。

3、 工资的发放:

(1)工资的发放以月为计算单位;

(2)职务工资、住房补贴,通讯补贴、工龄工资、于每月 5日前发放;

(3)绩效工资年底发放;(根据员工全年的工作绩效按比例发放)

4、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和当地工资增长水平,机构可对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5、 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金:基金会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等保险统筹,由基金会与员工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存入员工个人账户。具体存储及提取办法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各类假期及福利规范

一、带薪休假1、假期

(1)工龄1-5(含)年,假期每年为5天;工龄5-10(含)年,假期每年为10天;工龄10-15(含)年,假期每年为14天;工龄15年以上,假期每年为20天。

(2)假期包括期间各类休息日,国庆假除外。

(3)假期不跨年度使用。

(4)一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十天者,取消当年休假;如已休假,病假、事假超过十天者,取消第二年休假。

(5)员工在其他机构的工作年限可视情况计算工龄。

(6)新参加工作人员,进基金会满一年后方可享受。

2、待遇带薪休假不扣任何待遇,各部门不得因员工休年假的原因扣其绩效工资。

3、探亲假
(一)假期

1、探亲:

(1)探配偶,每年一次10天。

(2)探父母:每年一次5天;如两年一次,假期为10天。

2、探亲假期包括期间的法定节假日,路程假按实另加。

3、新参加工作人员,进基金会满一年后方可享受。

(二)待遇

1)员工探亲路费只报销火车硬座或轮船四等舱船票,45周岁以上乘火车超过6个小时(晚上8点—次日晨7点)的可报销硬卧车费。

2)探亲假期间,扣25%职务工资,各部门根据考核标准核发其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

4、 婚丧假

(一)婚假:

1)一般婚假3天。

2)晚婚给假7天;晚婚系双方初婚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二)丧假:

1)丧假给假3天。

2)丧假系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才享受。

三)待遇:婚丧假期间,扣25%职务工资,各部门根据考核标准核发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

5、怀孕期保护员工办理法定手续结婚后,怀孕7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本基金会可给予员工每天1个小时的工间休息。

6、产假

(1)员工经办理法定手续结婚而生产的,顺产的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2)难产、双生胎、符合晚育条件的可享受产假合计120天。

(3)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4)当员工需要享受难产或双生胎假期时,必须持有医院的证明,经行政部审核后方可享受该假期。初婚和未生育的再婚,男方给假3天。

(5)员工未落实节育措施而导致人工流产的,按病假处理。

(6)员工在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女员工哺乳假(1)女员工生育后,根据国家规定,在其婴儿一周岁内,上班时间给母亲每天二次授乳时间,每次为三十分钟。(2)当工作允许,并得到直接上级的同意后,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8、工伤

(1)当员工因工受伤,必须经指定医疗单位的鉴定证明和本基金会的确认,在需要休养的时间内,可作为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2)当员工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工伤事故时,后果将由员工本人负责,疗伤期间,按病假处理。

9、医疗保障招工体检: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以预防为主,本基金会可为新进员工提供招工体检。健康体检:每年本基金会将组织正式员工(招工体检后满1年以上的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商业医疗保险:本基金会为进本基金会工作满1年以上的正式员工办理商业医疗保险。
二、其他福利

1、员工“生日”慰问活动。

2、“三八妇女节”慰问活动。

3、“六一儿童节”员工子女慰问活动。

4、“端午节/中秋国庆/元旦”等员工慰问活动。

5、结婚: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请将结婚证于注册后一个月内呈报行政部,本基金会将致新婚礼金500元。

6、子女入学:员工子女入读高等院校一个月后,员工可向行政部出示入学通知,本基金会将致贺礼一份。

7、员工伤病慰问:员工因病住院3天及以上者,本基金会将给予慰问礼品一份。

8、奠仪:员工如在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不幸去世后一周内知会行政部的,本基金会将致奠金500元。

9、其它活动:本基金会还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各类有益于员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三、 员工申请探亲假、婚丧假、带薪休假应由各部门领导同意,经秘书长批准,报基金会办公室备案。
本规范由本基金会行政部负责解释。
员工出差相关待遇规范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范。
一、住宿标准

1.员工出差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制,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凭有效票据报销。具体标准如下:所有员工必须入住经济型连锁酒店,包括但不限于如家快捷,锦江之星,汉庭,莫泰168,格林豪泰,7天连锁等,每日最高标准直辖市不超过300元,省会城市不超过260元,一般地级,县级市不超过220元。若住宿超出限额标准,其超出部分由员工自理。

2.员工出差时应遵循同性别逢2人宿一间制,不按人数计算。
二、交通费标准

1.区间两点距离在900公里以上时,在获得正/副秘书长的批准下,可乘坐飞机。区间两点距离在900公里以内时,可乘坐D字火车,高速大巴,磁悬浮列车,渡船等交通工具。

2.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出差地交通费用实行“按实报销制”,凭有效票据报销。但出租汽车费用每日最高限额为100元。

3.凡方圆500公里以内出差,理事、正副秘书可自驾车出行,单程汽油补贴为0.8元/公里。此外,用于公差的高速公路、出入境费等可凭有效票据报销。(大型培训和会议以当时发出通为主)

三、出差补贴标准(含伙食补贴、手机漫游补贴)

1.出差补贴实行限额制,按出差自然天数计发,填写出差补助申请表报销,具体标准如下:

  

标准
员工类别
  
  
出差补贴标准
  
  
特区、直辖市
  
  
其它地区
  
  
国外、港澳台
  
  
所有员工
  
  
100元/天
  
  
80元/天
  
  
300元/天
  
四、附则

1.员工出差相关费用如超出规定的限额标准,则超出部分由员工自理,不予报销。

2.员工出差期间,所有非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费用支出均由员工自理,不予报销。

3.下级员工与上级员工一同出差时,下级员工交通和住宿标准可参照上级员工。4.本规范由本基金会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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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绩效管理篇


广东省麦田教育基金会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与现代企业,现代管理制度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客观、准确评价员工绩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提高工作成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达到以下目标:客观、公正评价员工工作表现,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依据;加强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三条 绩效考核的基本准则:


(一)绩效考核办法得到员工的普遍理解和认同,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二)绩效考核以工作业绩考核为导向,把绩效考核作为提高本基金会各部门和个人工作业绩的工具。


(三)上级按照管理权限和管理职责对下属做出正确的考核与评价,将绩效考核工作贯穿于日常管理工作中。


(四)依靠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的有效沟通,确保绩效考核制度取得预期效果。


(五)考核结束后,各级主管必须与每一位下属进行考核面谈,肯定业绩,指出不足,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六)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部报上级管理者核准,并按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第四条 考核流程


(一)发布考核通知和相关表单。


(二)各部门总结工作,并根据本部门重点工作、基础工作的任务和指标,将分解到各员工的各项任务再次与员工明确。


(三)员工自我评估:员工根据明确的任务以及年度工作执行情况填写《年度绩效计划完成情况》。同时,员工撰写述职报告。


(四)进行全员述职和同事民主测评、上级考核。


(五)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本人见面。


第五条 考核方法


(一)考核由上级考核、同事民主测评和自我评估3部分组成,实行360度考核。其中上级考核占50%;同事民主测评占30%;自我评估占20%。


(二)考核内容:1、重点工作业绩,指列入本基金会工作计划的各项任务的执行结果。2、基础工作业绩,指根据机构各部门所描述职能职责要求完成的基础工作的执行结果。3、内部沟通协作,指在部门内部合作,跨部门合作中的态度和表现,以及在沟通协作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所建立的制度机制。4、创新成果,指通过采用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在工作中所取得的创新性成果,以及新的项目设计和制度设计被采纳,并为机构发展做出的贡献。5、胜任能力,指公益理念和价值观、职业素养、专业能力、执行或管理能力、个人发展潜力。


(三)考核次数:每月考核一次。


第六条 绩效考核等级及标准(一)绩效考核总分100分,划分为四个等级:


表一:考核结果等级


  等级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总分    91-100    81-90    60-80    60分以下  


(二)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表二:考核标准


  

等级    重点工作    基础工作    沟通协作    创新成果    胜任能力  
  优秀    各项考核内容超过良好等级标准,或前三项有重大突破和进展。  
  良好    基本完成,效率高,质量好,成效明显    工作扎实,工作量大,质量好,档案完备,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好,能满足各层面的需求    服从大局,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数量多,成效明显能对机构事业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改进工作有积极作用    很强的公益理念和较强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具有较高的执行能力和管理的综合能力;在工作和个人学习发展方面有新进展  
  称职    各项评估内容虽未达到良好标准,但达到基本工作标准  
  不称职    各项评估内容低于基本工作标准。  


第七条 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一)考核结果将运用于以下方面::绩效工资的确认;工资晋级资格的确认;晋职资格的确认;培训资格的确认;其他资格的确认。


(二)绩效工资根据每月考核平均分决定,对应关系如下:


表三: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的关系:


  等级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绩效工资    100%发放  绩效工资    80%发放  绩效工资    50%发放  绩效工资    0%发放  绩效工资  





(三)考核结果与工资晋级的关系: 表四:考核结果与工资晋级的关系

  等级    优秀    良好    称职    不称职  
  工资晋级    2    1    0    0  



注:不管哪种晋级情况,如果在本职务内没有晋级空间,则不能晋级。
(四)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拟订,呈报秘书长核准后执行。
(五)考核结果与培训资格的确认:1、员工需要培训,由各主管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2、机构根据员工考核结果,决定报销员工培训费用额度及比例。
(六)两次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辞退。
(七)凡出现涉及劳动合同规定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予以辞退。
第八条 个人绩效考核的申诉与监督
(一)绩效考核评价结束后,上级主管有向被考核者通知和说明的义务,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
(二)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在解决不了时,员工有权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相关说明材料。
(三)人力资源部在一周内,会同申诉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复议,对员工的申诉做出答复。复议决定之成绩即为最后考核结果。
(四)整个绩效考核过程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对借考核之机对被考核者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第九条 绩效改进与反馈:
上级主管与员工共同针对考核中的不足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计划。上级主管有责任为员工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帮助,并予以跟踪检查改进效果。
第十条
此办法由行政部制定、解释和执行。

周报工作规范


一、周报的名称
名称统一为“хх部门周报”。
二、周报的编号
周报的编号按照次序依次编排。如2011年1月3日提交的周报编号为2011年01号,2011年1月10日提交的周报编号为2011年02号。
三、周报的内容
周报的主要内容包括部门(项目)名称、上周工作总结、完成情况、本周工作安排、完成时间、执行人以及备注等。
其中:
1、上周工作总结,是指对上周的主要工作进行总结。
2、完成情况,是指上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分为完成、延误完成、未完成、在续等。
3、本周工作安排,分为“新设项目”和“持续工作项目”。
4、完成时间,是指本周各项工作的计划完成时间。
5、执行人,是指各项工作的责任人。
6、备注,可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填写,内容包括上周主要工作未完成的原因及整改措施、需要本基金会支持的事项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注:在填写“上周工作总结”和“本周工作安排”时,每一项目均须注明具体的完成程度,切忌使用笼统性、模糊性的语言,而应当使用相对清晰、量化的描述。

四、周报的签发
周报由各部门主管签发后生效,各项工作的责任人需在周报签发后签字确认。
五、周报的提交
1、各部门周报需于每周一下班之前提交至主属领导和行政主管处。
2、以上所有周报须同时以电子版形式报本基金会行政处备案。本基金会行政部可随时对各层级的周报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六、周报格式见附件
本规范由本基金会行政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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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行政管理篇

制度文件管理规范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本基金会所有制度文件的管理,保证各本基金会能够按照现行的文件管理制度统一执行,特制定本规范。

2、有关管理制度文件的制定、分发、管理、解释、修订、评价等,适用本规范的规定。

二、制度文件的制定

1、本基金会制度文件,应根据本基金会章程的规定,由秘书长授权或指派相关职能部门起草。起草完毕后,应提交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稿应提请相应部门审批。

2、本基金会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包括本基金会组织结构、项目决策制度、会计规范等),由行政部办公会审议,秘书长审批。

3、本基金会业务、人事、行政管理等方面日常管理规范的制定和修订,由秘书长审批。

4、所有本基金会制度文件,应经过本规范第三条第2款规定的员工阅读期限后,方正式施行。

三、制度文件的分发

1、本基金会制度文件由本基金会行政部统一负责分发,分发对象为各相关部门主管,被分发人同时履行签收手续。有关制度文件的正式施行,应在每周本基金会及部门例会上传达。

2、本基金会制度文件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电子文档公示,公示途径为将不可修改的电子文档统一放置于本基金会内部网上或邮件群发,并通知本基金会全体员工在规定的期限(如未声明,则默认阅读期限为10个工作日)内进行阅读浏览,期限届满,视为全体员工已经阅读并充分了解了文件内容。

3、对涉及权限和局部保密的文件,需设置打开密码,密码由行政部设置、修改、分发和保管。

4、每次制度文件修订后,书面版和电子版由行政部负责复制和调换,并按照本章规定的分发程序进行公示。

5、作废的电子版制度文件,由行政部负责永久删除。

四、制度文件的解释

1、本基金会决策方面的制度文件的解释,由理事会秘书具体负责。

2、本基金会劳动用工、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管理、员工发展、行政事务、后勤管理等方面制度文件的解释,由行政部具体负责。

3、本基金会财务、会计、税收等方面的制度文件的解释,由财务管理中心具体负责。

4、本基金会投资、开发、业务等业务方面制度文件的解释,由业务发展部门具体负责。

5、若对相关部门的解释有异议,员工可提请秘书长直接进行解释,以秘书长的解释为准。

五、制度文件的修订

1、当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影响制度文件的合法性,或当本基金会业务、管理发生变化,影响制度文件的适时性,或实施过程中,发现制度文件的遗缺或不足,须进行增添或修订时,可以对制度文件进行修订。

2、制度文件的修订,由文件相关执行部门的负责人填写制度文件修订申请,统一向行政部提出,并抄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审核其必要性,如需修订,按照本基金会决策权限分工报批。

3、制度文件的修订,也可由本基金会秘书长,理事长直接决定修订并提出书面修订建议,按照上条规定审议签发。

六、制度文件的评价

1、对本基金会制度文件的评价,由本基金会行政部组织。

2、通常对本基金会制度文件的评价,每年十二月份进行一次,评价可以采用座谈、调查问卷并汇总的方式,并由行政部提交相关评价报告至本基金会秘书长审议,如有必要,并按照制度文件的修订规定进行修订。

3、对本基金会制度文件的评价内容包括,文件的合理性、完整性、可操作性、与其他文件的配合性等。

4、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应指定专门部门提出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效果进行考核。

七、附则

1、本规范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办公室日常事管理

一、办公用品的管理

办公用品管理指对办公用具(办公桌、椅、档案柜、沙发等)、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电脑、摄像机、投影仪、照相机、传真机、电话等)、办公书籍即办公必备的图书资料如地图、字典、法规、工作手册等的采购、领用及保管等管理。

   1、采购及入库

为更好的配合开展工作,基金会建立相应的采购制度。对办公用品由专人在月末进行统一采购,项目用品由各项目根据需要进行购买,采购程序如下:

QQ图片20140621103716.jpg


单价在5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新物资、物品,在申购时必须遵循货比三家,在物资申购单中列出三家供应商的联系方式/性能/价格;采购回来的物资须在购买当天及时交仓管员进行入库登记。逾期交仓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入库后报销流程如下:

QQ图片20140621103727.jpg

  
   2、领用

在遵循节约、合理的领用原则下,员工根据工作需要可向仓管员进行物品领用。物资领用(包括办公用品),必须填写“出库单”,标明用途、品名、规格、数量(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一联交保管人员,一联交领用人),出库单必须由行政负责人审批。

领用人员领用专人使用的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填写固定资产领用表,由行政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领用人需担当保管责任,如有损坏或遗失按“参考贵重物品管理制度”赔偿。

电脑设备及网络使用规范

一、电脑的日常使用及管理

1、员工电脑的配置与发放:

(1)员工电脑的调拨、调配、发放由行政部统一负责。

(2)本基金会将依据员工岗位工作的实际需求,为其配备相应的工作电脑。

(3)员工必须至行政部领用电脑并办理签收手续。

(4)员工在离职或离岗前,必须将个人使用电脑交还行政部。

(5)报行政部,由网络管理员负责检测故障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负责维修。

二、电脑相关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及管理

1、电脑相关设备设施包括:

(1)移动硬盘

(2)扫描仪

(3)各类打印机

(4)各类数码产品

2、上述设备的日常管理均由设备使用人负责(如涉及公共使用设备,归属相应使用部门/本基金会负责人负责)。

三、网络的日常使用及管理

1、为维护本基金会网络的畅通与安全,严禁员工安装、使用所有以“P 2 P”(点对点)形式下载文件的工具。

2、为确保本基金会网络安全与稳定,网络管理员有权通过相关技术手段随时监测本基金会网络使用的情况。

四、邮箱邮件的日常使用及管理

1、为节约服务器存储空间及内部网络资源,员工在发送各类邮件时,如附件大小超过10M,必须将相应附件压缩为“RAR”文件随信发送。

2、禁止通过NOTES邮箱,在本基金会内部群发与工作内容毫无干系的邮件。

五、相关处理与罚则

1、如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电脑或相关设备设施的遗失或损坏,本基金会将按规定要求使用人赔偿相应费用及损失。如电脑或相关设备无法继续使用,在折旧期内的一律按折旧价赔偿,超出折旧期视实际情况按原价的5%—25%赔偿。

2、凡员工私装软件,即处以罚款300元。如因私装软件而引发各类设备、系统故障,当事人除承担所有维修费用以外,本基金会还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300—1000元。如因私装软件而引起版权纠纷,由员工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基金会除追究相关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1000—3000元,并对当事人做行政违纪处理直至除名处分。

3、员工因违规下载网络资源,造成本基金会网络故障,网络管理员应对其本人立即作断网处理,并通知其部门(本基金会)上级,本基金会将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1000元。

4、员工在离职/岗位调动所引发的工作交接时,如发生恶意毁坏、删除文件/应用软件,造成工作交接无法开展,本基金会将对其处以2000—3000元罚款。

一、贵重物品/设备的使用及保管:

1.贵重物品的保管原则:领用人保管原则。

2.电脑\设备的配备:由行政负责人根据岗位要求统一安排配备。

3.贵重物品的借用:行政仓库保管的贵重物品由行政负责人审批。

4.贵重物品保管责任:


各项目/部门保管的贵重物品由各领用人保管,仓管员对物品的安全保管负有直接责任。若在保管或借用期间,发生丢失或损毁,按如下处理办法进行责任赔偿:

1)因个人保管不善丢失的赔偿处理:

赔偿额为原价×剩余使用年限×10%,起算点为购买日,以发票上的时间为准。在使用年限期满后丢失的赔偿原价的5%。如一件使用年限为6年的8000元购进的物品,其赔偿方法如下:

第一年丢失的赔偿额为:  8000×6×10%=4800

第二年丢失的赔偿额为:  8000×5×10%=4000

第三年丢失的赔偿额为:  8000×4×10%=3200

……依此类推

第七年丢失的赔偿额为:  8000×5%=400

2)非因个人保管不善丢失的赔偿处理:

赔偿额为上述应赔偿额的50%。如一件使用年限为6年的8000元购进的物品,其赔偿方法如下:

第一年丢失的赔偿额为:  8000×6×10%×50%=2400

第二年丢失的赔偿额为:  8000×5×10%×50%=2000

第三年丢失的赔偿额为:  8000×4×10%×50%=1600

……

第七年丢失的赔偿额为:  8000×5%×50%=200

5.个人使用贵重物品损坏后的处理

1)物品因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维修费由领用人承担。

2)物品损坏后即使维修都不能恢复原状或不能恢复使用功能的,按照“因个人保管不善丢失的赔偿处理”的赔偿方法进行赔偿。

六、附则

本规定由本基金会行政部负责解释。

 楼主| 发表于 2014-6-20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财务管理篇


财务授权规范

广东省麦田教育基金会项目费用财务授权批准表

  

  
  

理事会

  
  

正/副秘书长

  
  

项目总监

  
  

项目主管

  
  

预算内常规需求助学项目

  
  

  
  

  
  

  
  

  
  

常规教师培训项目(讲师费用、培训资料、交通、住宿、餐补)

  
  

  
  

  
  

  
  

  
  

预算内常规完善学生学习条件及环境项目(课桌、图书、资讯)

  
  

  
  

  
  

  
  

  
  

预算内常规改善学生生活项目(餐补、衣被等)

  
  

  
  

  
  

  
  

  
  

预算内常规设施设备维修项目

  
  

  
  

  
  

  
  

  
  

预算内其它常规需求助学项目

  
  

  
  

  
  

  
  

  
  

  
  

  
  

  
  

  
  

  
  

预算外常规需求助学项目

  
  

  
  

  
  

  
  

  
  

预算外1-5万元及以下常规项目

  
  

  
  

  
  

  
  

  
  

预算外5-10万元常规项目

  
  

  
  

  
  

  
  

  
  

预算外10-20万元常规项目

  
  

  
  

  
  

  
  

  
  

20万以上或认为有必要的相关支出

  
  

  
  

  
  

  
  

  
  

  
  

  
  

  
  

  
  

  
  

预算外非常规需求项目的设立

  
  

  
  

  
  

  
  

  
  

预算外5万元及以下非常规项目

  
  

  
  

  
  

  
  

  
  

预算外5-20万元非常规项目

  
  

  
  

  
  

  
  

  
  

20万以上或认为有必要的相关支出

  
  

  
  

  
  

  
  

  
  

  
  

  
  

  
  

  
  

  
  

受捐助项目的设立与运作

  
  

  
  

  
  

  
  

  
  

10万元以下

  
  

  
  

  
  

  
  

  
  

10-50万元

  
  

  
  

  
  

  
  

  
  

50-100万元

  
  

  
  

  
  

  
  

  
  

100-300万元及以上

  
  

  
  

  
  

  
  

  
  

  
  

  
  

  
  

  
  

  

附注:上述授权中若某一职级缺位,则由直接上级授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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