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能够喜欢一个人,离开后,就一定要记住他!] 和他见面,约在最多的地方,是一家外地人开的“永和豆浆”店。 而点冰冻豆浆,根本就没有原因,只为这家店名为“豆浆店”罢了。 他总是好脾气的,或许他知道他给不了我太多,然后,更加地多一份包容,多一点关心。我点什么,他就喝什么。 这样的男人,太容易让女人沉陷下去! 我其实凡事都理智而循规蹈矩,这么甘心地要去喜欢一个人,并且不顾犯忌,真是的,太喜欢这个男人了,尽管他已有家室了。 人,无论长多大,都是很难摆脱童年的印记,我也如此,从小,我就喜欢高大稳重遇事不慌张的男人,我阿爸就是这样的男人,我崇拜他,他是我童年的偶像,可是我并没有他们所说的什么恋父结,也谈不上喜欢大龄的男人。 直到遇到这个陪我喝豆浆的男人。 朋友说,情人就像脚上的那双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自己知道,我感觉他就特别合我的心意,和我很有默契,只要一个眼神,他就可以明白我的心思。 可是这个男人,他有他自己的世界,有他自己的家庭,我呢,无论怎么样的爱他,怎么样的温柔婉转,也进不了他的世界,有了这点,我的心渐渐凉了,泪水洒在这个城市的水泥地上了无痕迹! 走的时候,多么希望他能挽留我,我不在乎以什么样的形式去爱他,只要他说一声,我会毫不犹豫的留下来。 可是,他没有说挽留我的话,他一声叹息让我心痛!我没有退路的离开了这个城市,离开了他,一个我深爱着的男人。 到了另外一个城市,为了生活四处奔波,累得在地铁上打盹,我不敢熟睡,怕醒来后,我把从前的一切不小心都忘记了,特别是怕忘记他。 这座城市也有“永和豆浆”店,一个人要了两杯,服务员不解的笑了,也许是我太习惯了! 如果不能够喜欢一个人,那就一定要记住他,已经嗅觉不到他的气息了,剩下的一点点就是要记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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