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周年听了你们深圳团队的经验分享,获益颇多。你在物资方面的管理方法,有许多值得学习的。 不过你对资助标准的看法,个人不能完全同意。 首先资助款是一种补充、鼓励的说法,不敢认同。按这个说法那么我们应该换个名字叫“奖学金”估计更合适。我们做的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对吗?我参加过多次走访回访,了解到的信息是很多孩子家庭全年收入也就1万元或以下。可以想象资助款对孩子和家庭的重要性了。我们做的正是雪中送炭的事。 而提高资助款标准这个说法其实被误读了,老朱如果改成“关于维持麦田孩子资助标准的提议(一对一资助)”估计更恰当些。我前面回帖提供了相关数据,这说明我们不提高标准其实就是在减少标准。减少资助标准的结果就成了撒胡椒面,会被人误解为作秀的。 至于说到资助人的承受能力。你可能混淆了志愿者和资助人的概念了,如果志愿者不适合做资助人,正如你后一个回帖所说,要适可而止。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做麦田。 我也接触过很多意向资助人,他们对我介绍到的麦田资助标准,90%以上都会问:怎么一年才这点?我上个月到一个小学发放资助款(该学期每人300元或150元)的时候,了解到的信息是我们当地一个企业通过教育部门资助了该校十几个学生,每年来2次每次每人是1000元的标准。 最遗憾的是我接触到的这些意向资助人很难通过麦田的资助程序抢到孩子。他们遗憾的背后其实该有我们的惭愧,我们究竟还有什么地方没有做好?没有让真正需要帮助人的和有能力愿意提供帮助的人更好的联系到一起。 跑题了。一点个人的感受,与君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