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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中国民间慈善:是时候芝麻开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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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民间慈善:是时候芝麻开门了


赵岩

汶川大地震後,加州矽谷涌现出很多募款行动。我的一位美国朋友也拿出了自己的爱心,随我参加捐款。事後他问我“Yan, 中国为什麽只有两个慈善机构(红十字和中华慈善总会)?你们的民间慈善机构哪里去了?”


他的疑问我不难理解。因为以美国的经验,非官方公益慈善机构,是整个社会“慈善”生活的主体。汶川地震,中国人展现出的慷慨和守望相助的意愿让世界侧目,而国内非官方慈善机构严重不相匹配的缺席,难免让人心生疑窦。


中国2004年推出了《基金会管理条例》,可谓慈善立法的里程碑。这无疑是进步,但进步亦只给民间公益慈善开了一条窄缝。


Ruth是身居加州的美籍华人,她和我的广东朋友徐达(化名)都把慈善当作人生的终极意义,但举善经历的差异,却成为Kris疑惑的最佳解答。


2001年“商而优”则善的Ruth,决定全身心投入慈善:设立一个公共慈善基金会,集社会之力,帮助中国云南的失学儿童。程序和她驾轻就熟的办公司无异:先在所处的加州注册公司,随後按照规定向美国国税局(IRS)申请变更为非营利组织。“培志”基金会就这样诞生了(www.peachfoundationusa.org)。七年以来,已经有2089个云南贫困失学儿童在“培志”的帮助下重返校园。


培志基金会,按照美国国税局的分类,属于公共慈善机构,因此,所有美国纳税人向培志的捐款都可以免税。


美国用税收鼓励慈善,也通过报税对公益慈善机构进行分类监管。


公益慈善机构分类细致复杂,总体而言,大致分为公共慈善基金会(Public Foundation),和私人慈善基金会(Private Foundation),主要差别在于前者善款主要来自于社会公募,後者来自私人捐赠,最着名的有比尔.盖茨和他的太太设立的私人慈善基金,这类基金除慈善目的外,也扮演合理避税和财富转移的有效工具(暂不细谈),因此向公共慈善基金的捐赠可享受国税局的全额抵税,向其他机构的捐赠只享受比例不同的部分税收抵扣。


根据美国基金会中心(US Foundation Center)的数据,美国有8.8万个社会公益慈善类的基金或者信托,而美国基金会联合会(Council on Foundation,简称COF)的数据则显示,目前美国2,6000个主要的家庭慈善基金会创造着每年70亿美元的捐款。

而徐达在国内创建慈善基金会的始终不得其门而入。2004年之前,无法可循;2004年之後,根据立法,要设立私人慈善基金,首先要审批,其次要挂靠例如当地慈善总会等有资格的半官方机构才能募款。


“非不为也,实不能也。”他颇为感慨地说,“做善事也要求人谁愿意?但不是没试过,心里很不平静。这就像你希望悉心培养一个亲生子,让他好好报效祖国,但先面对层层准生,还要答应给半官方机构收养才行,做善事为什麽弄得这麽难呢?”


一直以来,中国的慈善舞台,担纲的始终是中华慈善总会和中国红十字会两员大将,无论是因为创立人的社会影响力而广为人知的“嫣然天使基金”还是“壹基金”,事实上都委身设于这两个官方机构之下。


我曾听到学者这样婉转的评价中国,“中国人可以在明天拥有一切自己想拥有的制度”。和很多政策领域一样,中国的慈善政策也在不断完善中。我个人不欣赏横加指责,也不赞同操之过急。但汶川地震後排山倒海般的善心和善款应该提醒中国决策者:中国国民现在既有举善之心也有举善之力,是时候对慈善大开方便之门,顺水到而令渠成。


举善不是一时之功,而是千秋之利。


当我们面对美国非官方慈善机构的成绩,从斯坦福等美国顶尖大学到贫困人群的食物保障线“食物银行”(Food bank);从最顶级的博物馆、艺术馆,到最日常的社区公园,不得不叹服民间慈善机构所能发挥的遍及生活的方方面面的积极影响。


而中国经济目前正面对完善社会保障和拉动内需等艰巨命题,税收和慈善,金融和慈善政策体制的完善,恐怕不应再停留在“副”命题的冷僻角落。


外界对中国对民间慈善的“紧缩”不乏猜测,除改革千头万绪不暇顾及之外,也有人推测中国管理层担心有人“假慈善之名”而行他事。如果假设成立,中国更应该将目前针对慈善的“前紧後松”:审批紧而监管松,转为“前松後紧”:进入松而监管紧。


Ruth告诉我,美国慈善机构虽是不缴税,但并不是不报税,而且报税更不轻松,每年她的基金会都要把捐助的2000多个生的每一个姓名,地址,联络方式,捐赠款等细项填报给IRS, 作完活象一本书。也要聘请会计师年年查帐,年年披露。


这也是国际上,被称为慈善“可信任系统(Accountability System)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民间第三方监管形成的机制。
监管基于信息披露,有信息,除官方监管外,民间监管才有可能,这类机构包括美国Charity Navigator(
www.charitynavigator.com)等等,他们主要的监督对象就是培志这类向公众募款的公共慈善类机构,象对股票评级一样对他们做出评价推荐。而这也许才是此次地震捐款中凸现的中国慈善“捐而不信”的根本解决之道,才能让中国人的善心放心。(完)


作者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及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曾任路透社北京记者站中文组组长,现旅居美国旧金山。

发表于 2008-6-17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体制问题咯
发表于 2008-6-19 04:39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很早我都有想把民间所有的助学机构号召起来,叫大家团结一致建立一个民间助学总部的,无奈本人只是一个小人物,没有人响应啊,楼主提出的太好了,希望有那么一天民间的机构有一个总部。
发表于 2008-6-19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em01][em01]
发表于 2008-6-20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葬月转贴了篇好文章[em23][em23][em23]

这篇文章我也收藏了,就是没象你一样想到转贴出来[em04][em04]

目前政府已经重视民间的NGO,希望未来能用好这些民间力量。

[em01][em01][em01]
发表于 2008-8-9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过,是篇好文章.
发表于 2008-10-1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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