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043|回复: 46

关于麦田部门管理的一点建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9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话说烈火很久没有来打打酱油了,实在憋得慌了,今天再次打打酱油。
好吧,酱油开始:
     麦田各部门负责人可设置代理人,代理人没有决策权,可行使会议召集权、协调权等。代理人仅在部门负责人忙碌之时给与分担部门工作,以更好的团队建设。最后,若部门负责人不在,但有的工作仍需要有决策,可由代理人召集部门人员参与讨论并给出决策方案。这样麦田的各个部门不至于在某些时候成为一盘散沙。
      打完酱油,收工!
发表于 2012-9-9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的说 。。。。。。。
发表于 2012-9-9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坐在沙发上,等下一位发表意见。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阿孟


   
发表于 2012-9-9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讨论!
发表于 2012-9-9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阿孟
地狱烈火 发表于 2012-9-9 05:43 PM



    看了一下时间,可能是我正认为自己坐沙发准备点提交时那厮就提交了!我少打几个字就行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阿孟


    哈哈    亲 沙发不好坐哈  
发表于 2012-9-9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其实各部门负责人都招有小秘呢!这年头小秘都藏得深,一般不轻易带出来给别人看的。金屋藏娇,这你懂的哈~~

因为各部门都埋头干自己的活儿,部门间的交流少了点儿,难免产生一些盲点,包括部门与各分社间的交流,信息咨询反馈相差点儿,所幸,这些麦田工作团队已经看到了。所以,新的工作团队成立依始,各团队成员就认领若干部门和分社,目的就是为了横的竖的信息交流都可以畅通。麦田工作团队成员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与各部门、分社负责人的小秘一起在负责人不能行使职权的时候的一个替补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茶水人生


    期待新一届管理团队打开分社/部门交流的大门。期待负责人的小秘负责起来。 千万别给负责人戴个绿帽子
发表于 2012-9-9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可以试着运行看看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红色盐阜


    又一个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9-9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地狱烈火


    烈火,漂亮MM找到啦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红色盐阜


    没有呢    没魅力呀   
发表于 2012-9-9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红色盐阜


    没有呢    没魅力呀
地狱烈火 发表于 2012-9-9 09:07 PM


别个都知道你征婚了,真是名人啊,麦田征婚男。
发表于 2012-9-9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地狱烈火


    谦虚神尼子呢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阿孟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红色盐阜


    亲   这是事实  俺不逃避的  
发表于 2012-9-9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酱油加水
 楼主| 发表于 2012-9-9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飞雪肖成


    这话一语道破哈   
发表于 2012-9-10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半天,楼上这些银添油加醋的很多,就是没有真正放酱油,好协助楼主多打点的。

很多还不大懂啊,就事论事,想到哪说哪,我觉得与其弄个代理人,不如设第一负责人,第二负责人,第三。。。这样不是更省事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麦田计划 ( 粤ICP备12076381号-3 )

GMT+8, 2024-11-17 07:51 , Processed in 0.077732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